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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邢台技师学院IP地址管理规定
- 发布时间:2017年10月30日
为了加强我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统一管理,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,促进校园网的建设和发展,更好的为各部门提供高效、快捷、有效的服务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院内需接入校园网的电脑用户。
二、校园网IP地址的管理和分配由网络中心负责。
三、我院校园网内实行静态IP方式,上网的电脑均分配合法的、唯一的IP地址。
四、校园网用户禁止私自启动动态分配IP地址(DHCP)服务;禁止私自安装路由器;禁止私设固定IP地址;禁止盗用他人IP地址。违者网络中心有权中断其网络服务,收回其IP地址,并将按照《邢台技师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》和《邢台技师学院校园网施工管理规定》处理。
五、我院IP地址为无偿使用,获得合法IP地址的电脑即可自由访问学校内、外网络资源。但用户如因违反校园网各项管理规定,网络中心有权中断其网络服务,并给予警告和通报。情节严重的或经多次警告无效的,将撤消其用户资格,并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处理。
六、学院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服务器的,可以为服务器申请固定IP地址,以便本部门方便管理维护。但需自行负责该服务器的安全及维护,并与网络中心签订相关协议。
七、申请固定IP地址的电脑需由各部门提前写出申请,填写《邢台技师学院固定IP地址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待主管院领导批准后,网络中心将及时为其分配合法IP地址。
《邢台技师学院固定IP地址申请表》填写要求真实、详细的资料,尤其必须提供网卡的物理地址(MAC地址),以便实现IP地址与网卡的绑定,不提供物理地址的电脑不予分配IP地址,填写后必须经本部门盖章方为有效。如有变更,应及时到网络中心备案,用户如不需使用固定IP地址应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回收。
八、IP地址是一种重要的网络资源,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过多的IP资源或设置网关IP。
九、其他团体、个人原则上不能申请固定IP地址,如有需要,必须经过相关院领导同意,并由网络中心考查其各方面维护能力后才能批准。
十、如本办法与我院以前制定的相关规定或办法相冲突,按本办法执行,本办法中未尽事宜,按国家或邢台市相关规定执行。
十一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十二、本规定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。